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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风暴】禹会法院领导带队 涉军案件快速执结
作者:狄松波  发布时间:2018-06-19 09:12:18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6月14日,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峰带队执结一起涉军案件,案款3.5万元及利息全部执行到位。

     2015年12月31日,申请人某涉军单位与被申请人朱某某签订一份《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某涉军单位将其门面房2.5间出租给朱某某经营使用,租期三年,年租金33600元。合同签订后某涉军单位交付了房屋,后朱某某支付了部分房屋租金。2016年2月16日,中央军委印发了《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军各单位必须全面停止房地产租赁活动。2017年4月、8月某涉军单位通知朱某某,要求返还房屋,但朱某某一直未予返还。2017年10月,某涉军单位遂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双方解除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朱某某在2017年年底将房屋交付给申请人并支付申请人房屋租赁费36000元。调解书生效后,朱某某交付了房屋,但欠付的36000元房屋租赁费一直未予支付,某涉军单位遂申请强制执行。

     禹会法院在案件进入执行成后及时采取查控手段,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期间,被执行人朱某某一直对法院执行人员避而不见,禹会法院多次查找未果。2018年6月14日上午,副院长赵锋亲自带队再次上门查找被执行人朱某某。到达朱某某家中后,朱某某仍不在家中,赵锋现场对其家人进行了说服教育,说明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后果,不仅会让朱某某本人被纳入失信人名单,行为处处受限,影响其今后生活和发展,如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经过批评教育,朱某某家人当场表示愿意代替其履行,并到银行向法院执行账户全额缴纳了执行款,该起涉军案件快速执结,禹会法院为军队在中央军委规定期限内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