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给他人做大棚蔬菜的技术指导,约定年薪为8万元,工资按月发放,谁知老板因经营不善,每到月底要发工资时,总是闭口不提,无奈半年后提出辞职,却只得到了1万元现金和一张4万元的欠条,老板便外出一去不回了。经联系无果后,原告许某拿着欠条来到固镇法院要求判令老板张某给付工资款。近日,固镇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被告张某自己承包了几十亩土地用来种植大棚蔬菜,因自己是外行便请了技术员许某协助,约定年薪8万元,工资按月发放。2016年10月1日,许某开始到被告处开展工作,每次到了月底要发放工资时被告总是闭口不提,几个月后许某发现被告已经拖欠7个月的工资。2017年5月12日原告许某便向张某提出辞职,并要求张某给付工资款,张某同意给付许某5万元,当场付现1万元,打了4万元欠条一张,约定一年内付清。现一年期限已到,欠款至今未得以偿还,直到最近许某发现张某在宁波市海曙区务工,遂于2018年5月17日起诉至固镇法院,请求判令张某给付工资款。
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第一时间联系张某,张某以不便回来为由,不配合法官办案调查。为了让工人尽快拿到自己的工资款,承办法官通过原告许某给的地址,利用周末时间驱车前往宁波寻找被告张某。承办法官及书记员走访社区、当地警务室,几经周折终于确定了张某的住址。
为了案件能够顺利办结,承办法官当晚在被告住所处蹲守了近3个小时,最终才见到了张某本人,法庭的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地给被送达人辩明法理。最终,被送达人被法庭的真情调解所感动,主动接受了调解,在昏暗的路灯下签署了调解协议,纠纷得以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