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6月21日下午,蚌埠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捍卫出席会议并作具体要求,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昌锐,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许锦标,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余慧,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飞,试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律师调解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余慧宣读了市中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承办律师调解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调解员名册的通知》,参会领导向承办律师调解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调解员颁发了牌匾和证书。
吴捍卫向承办律师调解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调解员表示祝贺,对深入推进律师调解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在认识上再深化。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建立律师调解制度,充分发挥律师优势,对于完善“东方经验”,探索形成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具有深刻意义。全市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调解律师要站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全面认识律师调解工作的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要强化政治担当,在行动上再紧跟。作为调解主持人,律师不仅要从总体上把握、控制调解过程,还要在调解过程中严格保持立场中立,居中引导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法律正确实施。广大调解律师一定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综合素养,着力提升工作水平 。
三要注重创新突破,在模式上再发展。律师调解工作对于化解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在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为社会提供调解服务,既可以接受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也可以接受法院、行政机关移送的调解案件。根据实践需要,也可以尝试在法院、综治中心、律师协会等地方设立律师调解室,方便群众申请,扩大律师调解影响,提高群众认知度,以推进该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要突出队伍管理,在纪律上再绷紧。调解律师要自觉遵守回避制度、保密制度等要求,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广大调解律师要树牢纪律意识、“红线”意识,自觉履行律师调解相关纪律要求,决不能出现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调解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培训,提升调解律师队伍水平。
五要加强组织领导,在进度上再发力。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市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协调,针对试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认真研究,精准施策,着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蚌埠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