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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三天精心调解 多年夫妻好聚好散
作者:李安芳  发布时间:2018-06-22 10:55:24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妻子诉至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婚生子由丈夫抚养,并由丈夫偿还婚后债务7500元,自己愿意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近日,固镇法院在立案后仅三天便成功调解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贺某与被告周某于2009年经同学介绍相识恋爱结婚,儿子小周今年也已经就读小学。因被告婚后长期外出打工,对家庭不负责任,偶尔回家还会打骂自己和孩子,贺某坚决要求离婚。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通过电话进行了解,得知夫妻两人婚后矛盾不断,现长期分居。周某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贺某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2000元,贺某诉称自己暂时没有稳定收入,愿意每月给500元抚养费,双方争议很大,谁也不肯让步。

     了解双方矛盾后,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分别开展贺某和周某的思想工作。希望双方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相互体谅,还能和好如初;如果实在无法共同生活下去,也要好聚好散,各自开始新的生活。

     承办法官坚持以情动人,耐心劝说,最终原被告被感化,虽双方离婚态度坚决,但于立案后第三天即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被告周某抚养,原告贺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800元,至婚生子满十八周岁。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