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6月22日上午9时,蚌埠中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海啸一案作出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海啸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5亿元,违法所得1.0381658135亿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在案扣押冻结的股票款项等,由扣押冻结机关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海啸系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其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股票交易,成交额9592.715906万元、获利10381.658135万元,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陈海啸还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股票交易,其行为已经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海啸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一审宣判后,陈海啸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当庭表示将上诉。案件承办人就该案的审判情况向前来参加旁听的省、市媒体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