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有关要求,严把“三关”,积极开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严把承办法官“入口关”。承办法官仔细甄别案件办理情况,对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被执行人及时制作决定书。二是严把局领导“审核关”。局领导经过严格审核把关后,对符合规定的决定书予以签发,反之则不予以签发。三是严把内勤“录入关”。承办法官将经过签发的决定书送交内勤,内勤对被执行人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如被执行人信息错误,则不予以录入,待信息修改完毕后才予以录入。今年以来,该院撤销率已连续5个月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