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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内旧怨添新仇 尾随殴打领缓刑
作者:姚锐娟  发布时间:2018-06-27 10:23:21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KTV内唱歌遇到旧识,大家也许会坐下共嗨一曲,可是如果遇到的是旧怨,气氛就没那么和谐了。近日,固镇法院对洪某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洪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19日凌晨,被告人洪某在固镇县王庄镇“某某KTV”唱歌时遇见了与其发生过矛盾的被害人王某。唱完歌后,被告人洪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载着白某、胡某两人一路跟随被害人王某至王庄镇 “某某网吧”西侧。后被告人洪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将被害人王某撞倒在地,并对王某进行殴打,从而导致王某双侧鼻骨骨折、右侧额突骨折及L3右侧横突骨折。2016年11月23日,经鉴定,王某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洪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且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洪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亦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洪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没有什么矛盾是暴力可以解决的,斗殴只能加重心结,却无法打开心结,甚至还可能为人套上刑罚的枷锁。不要用今天的犯错去惩罚昨天的自己,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处理矛盾,以宽容阔达的心态对待人生,这才是真正的智者。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