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兄弟之间本该相亲相爱,守望相助,怎知因宅基地权属问题,兄弟拳头相向,大打出手。2018年6月13日,禹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
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董某某丈夫张某1系兄弟关系。2014年7月2日上午10时许,在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孝仪街道张某某自建房处,张某某与张某1、董某某因为家中宅基地问题发生争执,继而互相厮打,后张某某从自家门口拿了一根螺纹钢筋将被害人董某某头部打伤。2015年5月4日经蚌埠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董某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2018年6月13日,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董某某双方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董某某经济损失费共计人民币30万元,董某某出具书面谅解书对张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某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开庭审理时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持械具伤害他人身体,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本案系民间纠纷而引发,后被告人张某某和被害人董某某达成赔偿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且其的行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