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2018年6月22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陈某与被告代某于2016年11月确定恋爱关系,2017年10月17日登记结婚。原告陈某与被告代某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原告陈某现在已怀孕四个月。原告陈某与被告代某婚前及婚后感情尚可,最近双方感情出现裂痕。现原告陈某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其与被告代某离婚。另查明:原告陈某与被告代某无婚前、婚后财产及夫妻共同债权债务要求法院处理。
本案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出具调解书:原告陈某与被告代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