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7月5日上午,蚌埠中院召开2018年第5次审判委员会,市检察院检察长盛大友依照法律规定列席。蚌埠中院院长朱昌锐主持会议。蚌埠中院审委会委员出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康燕及相关案件承办人列席。
朱昌锐指出,市检察院检察长列席蚌埠中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盛大友检察长列席蚌埠中院审判委员会,将对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重要的作用。蚌埠中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在诉讼活动中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盛大友在讲话中表示,列席蚌埠中院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履职的重要方式,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市检察院要建立与市法院之间协调、积极的工作关系, 为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维护公平正义而履行法定职责。
会议讨论了市检察院抗诉的一起案件。蚌埠中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朱军,何懿,李永成,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朱超,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晓红、邵华和蚌埠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崔静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