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大排档内偶遇朋友,竟然只因是否给驻唱女子小费,发生争执并引发斗殴。近日,固镇法院对王某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30日凌晨,被告人王某与李某柱、李某聪等人在固镇县城关镇跃进门美食广场“随便烤”排挡吃饭时,邻桌周某因与李某聪相识遂前来与李某聪聊天、敬酒。与周某同桌吃饭的张某(周某表哥)因怀疑李某聪那桌没给在该排挡唱歌的女子唱歌费用,遂前来质问王某等人为何不给女子唱歌费用,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并厮打。被告人王某与李某柱用塑料板凳、啤酒瓶殴打张某、周某,致张某、周某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周某左肘关节处伸侧皮肤长11厘米斜行瘢痕,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其余损伤均为轻微伤。
另查明,2017年3月14日,被告人王某和李某柱与周某、张某达成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的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且取得其谅解。当日,被告人王某主动到固镇县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且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王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据此,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朋友之间本应和睦相处,却因喝酒为小事而拳脚相向,甚至大打出手。酒精会麻醉人的大脑,醉酒后一定要克制发怒和冲动,一旦与人发生争执,应多一分忍让,或可避免惨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