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张山与李玲于1998年1月份经人介绍相识,交往半年后结婚,育有一子一女 。
两人婚后感情并不和睦,张山喜好炒股,对妻子和孩子缺乏必要的关心,尤其不太喜欢与妻子交流。在张山看来,结婚生子只不过是服从父母之命,完成一件人生必要的大事。而李玲看丈夫婚后对自己和家庭冷淡,两个孩子又都年幼,需要自己去照料,所以对丈夫也没有过高要求,只要张山按时给生活费就行,其他时间与张山也没有过多交流。两人就这样过了二十年,看起来像是和和睦睦、相安无事。
在两个孩子都上大学后,李玲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请。她认为,现在孩子都大了,自己尽了照料抚养的义务,张山也支付了这些年的抚养费和生活费,算是对家庭尽了责任。现在孩子都外出上大学了,两人在家基本是零交流,也不再需要考虑孩子的感受,不如离婚更好。
张山对于妻子的起诉,没有任何辩驳和挽留之意,欣然同意离婚。因为婚后房屋拆迁还原两套房子,两人一人一套并没有太大争议,从此以后各自生活,互不相干。
很多离婚男女,相互之间恶语相向、大打出手,像张山和李玲这样和平分手的不算多。看来两人的确是相互隐忍着生活的,为了孩子,他们隐藏住了内心对婚姻的失望,他们只不过是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去提出离婚而已。
我们无法去评判他们谁对谁错,至少,他们都为了家庭和孩子付出了二十年的光阴,即便是最后离婚了,他们也算是相互陪伴着度过了人生中最美好的岁月。(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