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禹会区法院于2018年1月23日立案受理原告杭某一与被告杭某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原告和被告是兄妹关系,生活中兄妹相互帮助。被告杭某二因要做生意向原告杭某一分两次借款共370000元,哥哥看妹妹有难,给予了最大的帮助,借给了杭某二370000元,杭某二当时出具了借条。随着杭某二的生意做大,杭某二的借款也越来越多。生意有起有落,最终杭某二生意失败。杭某一无耐诉至法院,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杭某二与调解生效后第二日给付原告杭某一本金370000元。利息按月息2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