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 禹会区法院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2010年10月张某与刘某通过QQ认识,但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琐事多次争吵,张某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后无奈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认真阅读卷宗,仔细研究双方争吵的关键问题,庭前并耐心电话询问原被告双方,庭审过程中,法官耐心的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让当事人激动的情绪得到发泄。同时以子女为出发点,围绕着亲情,根据双方陈述,承办法官依据相关法律,采取一对一方式调解,采用情理法融通的方式,化解双方对立情绪,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