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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牌桌生争执 挥拳打人受刑罚
作者:陈素兰  发布时间:2018-07-26 10:33:04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酒后打牌,产生矛盾并引发斗殴致人轻伤,近日,固镇法院依法判决丁某某犯故意伤害罪,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25日15时许,在固镇县王庄镇某村,被害人吴某某和被告人丁某某酒后一起打麻将时发生争执,丁某某对吴某某进行殴打,将吴某某的头部打伤。后吴某某要求丁某某给自己看病,双方见面后再次发生争执,丁某某用拳头击打吴某某的面部,造成吴某某受伤。经鉴定,吴某某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额突骨折,左眼眶内侧壁及下壁骨折,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随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丁某某赔偿吴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4万元,并取得吴某某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且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丁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亦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丁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故依法判决被告人丁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酒终席散,意犹未尽,凑在一起打打牌,也是常有之事,但是借着酒劲,冲动惹祸,面临的也就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