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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无手续 短信记录来帮忙
作者:刘宏超  发布时间:2018-07-31 09:49:43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2018年7月25日上午,禹会区法院对一起被告拒绝签收应诉材料的民事案件,通过短信记录的方式,解决了案件送达难的问题,依法维护了原、被告双方的诉讼权利,有效的推进了案件的诉讼进程。

     2016年2月,被告李某因房屋购买缺钱向原告刘某借款70万元,并向刘某出具了借条,声明会每月付息,在2018年6月还清本金及利息。然借款到期后,王某并没有按月付息,且未还清本金及利息。今年6月,刘某一张诉状将李某诉至本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李某还清本金及利息。

     案件在本院受理后,送达组数次拨打李某电话要求其到庭应诉,但李某屡屡失约。送达法官多次上门送达,家门紧锁,无人可接收材料。7月23日,该案件的送达法官向李某告知,若三日内再不按时领取材料,我院将审核原告申请对其公开公告送达。这时李某突然回复,说会委托他人代领应诉材料。7月25日上午,李某的“委托人”来到我院,然其手中并没有合法的委托手续,无法做到代领材料。为使案件送达秩序正规,程序合法,且避免当事人故意逃避应诉义务造成的送达风险。我院送达组当即对李某发送短信,告知其在短信中向我院回复委托人身份,是否由其本人授权,并告知其明确的开庭时间,回复后将短信记录及电话记录打印出,由“委托人”及现场作证的两名送达法官签字,完成此次送达。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