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些年,淮上区的一些村镇面临拆迁,一些本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本执行的案件,随着被执行人所在地区的拆迁使案件出现了转机。
2016年3月,李某和俞某因交通事故纠纷诉至淮上法院,经审理判决俞某赔偿李某2.9万元。李某胜诉后,俞某迟迟不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后,执行法官多次约谈俞某,但俞某一直拒不露面,通过网络查控俞某名下亦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案件的转机出现在2017年9月,经调查,被执行人俞某所居住的村庄要进行拆迁,俞某将会得到一笔的拆迁补偿款。执行员在得到消息后及时关注拆迁进展,立即向俞某所在的镇拆迁办下达了《协助扣留款项执行通知书》,要求拆迁办协助扣留韦某的拆迁补偿款2.9万元。2018年7月,在拆迁办的协助下,淮上法院扣留了俞某的2.9万元迁补偿款划扣给申请人李某,三年的旧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