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借助自家经营的棋牌社,多次组织容留他人聚众赌博,并从中非法获利,近期,张某某、李某某夫妻因犯赌博罪,均被固镇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6年春节前后,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某夫妻在其自家经营的棋牌室内,提供牌九、桌子、香烟等物品,多次组织张某一、张某二、张某三、张某四等人以推牌九的形式进行聚众赌博。前后共持续二十余日,从中抽头渔利约人民币2万元。
另查,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某到固镇县公安局刘集派出所投案,随后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两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亦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
于家中开设赌场生取钱财,殊不知这种行为并非“生财之道”,因利益驱使,财迷心窍铤而走险,谋取不法利益,最终因触犯刑律,害人更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