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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特点及难点分析
作者:蒋涛  发布时间:2018-08-24 10:12:40 打印 字号: | |

      禹会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自成立以来,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共计50件,通过对案件的分析发现,该类案件存在几个特点,并存在以下疑难复杂问题。

     一、知产刑事案件所呈特点

     (一)犯罪罪名的集中化,多集中在假冒注册商标罪以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两个罪名,据统计,该两种罪名共受理37件,占所审理知产刑事案件的74%。其他几种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并不多见。

     (二)犯罪金额增长化,被告人的犯罪金额从以前的二三十万,到上百万,甚至上亿元,最近审理的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涉案金额3.7亿余元。随着犯罪金额的增大,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影响力也逐年扩大。

     (三)犯罪手段的多样化,从以前简单的通过线下销售,到现在通过线上、线下共同销售,利用微信、淘宝等网上销售平台向外进行销售假冒商品。犯罪区域性限制被突破。

     二、知产刑事案件存在的疑难问题

     (一)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违法所得问题。在审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因公安机关对违法所得并未进行侦查,有的也只是在讯问笔录中捎带记录,而在涉及罚金和退出违法所得时往往要对违法所得进行确定,禹会法院通行做法是按照被告人供述计算违法所得,如果被告人当庭供述与讯问笔录上不同时,通常时以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进行处理。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档均以相同数额否合理。知产刑事案件法律及司法解释,对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均以5万和25万划分两档。在案件处理中,甲生产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向乙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达20多万,乙加价后再次向外进行销售,销售金额达25万以上。此时,甲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适用三年以下刑期,而乙则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适用三年以上的刑期。在通常认为,生产环节的犯罪危害性和主导性应高于销售等流通环节,但根据法律,如甲乙均无其他情节的话,乙的刑期势必高于甲的刑期。此种判决是否合理。同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下线销售数额大于上线数额在同一案件中出现下线刑期大于上线刑期,此是否合理。

     (三)知产刑事案件是否适用刑事附带民事。知识产权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呈现明显的“二元分立”格局,即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分开进行,且较多数为“先刑后民”。在审理案件中,遇到相关权利人申请附带民事诉讼,但根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能否适用并不清晰。导致审理法院难以适从,希望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予以明确规定。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