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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联合行动 不畏艰辛千里收押
作者:唐永丞  发布时间:2018-08-24 10:14:00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刑罚执行是判决生效后一项重要的刑事审判活动,没有有效的执行,判决书将会沦为一纸空文。近日,固镇法院与看守所协调配合,成功对被告人刘某送往监狱收押。

   经审理查明:2013年4月28日夜里,被告人刘某从固镇县新101省道至固镇县某某卫生室宿舍,翻墙进入卫生院内,将被害人华某放在宿舍内一块女式浪琴手表盗走。2017年4月6日,经鉴定,被盗的手表价值965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根据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于2017年9月13日判决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退赔被害人华某经济损失人民币9656元。并于宣判当日对其逮捕,因其患有运动神经元疾病,看守所未予收押。

   判决书生效后县法院依罪犯申请对其作暂予监外执行鉴定,2018年7月14日鉴定结果显示其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县法院迅速与看守所沟通收押执行事宜,针对其特殊性,组织三名干警与看守所二名干警不远千里共同前往罪犯所在地河南南阳,2018年8月20日对其收押,并于当日将其带回安徽,送往监狱执行。

   近年来,执行工作困难重重,不仅仅体现在民事案件上,刑事案件也是如此。为使刑罚得到有效的执行,县法院干警不畏艰辛,全力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