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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五次纵火 只因好奇多辆电动车被烧
作者:徐婷婷  发布时间:2018-08-24 10:15:03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只为满足自己的好奇心,2018年2月,一名男子先后五次在小区楼道内纵火,并烧毁多辆电动车及楼道内相关设施。近日,固镇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2月2日21时50分左右,被告人王某至固镇县城关镇某小区1号楼2单元,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停放在过道内的一辆电瓶车点燃,造成一辆电瓶车及楼道内相关设施被烧毁;当日22时许,王某又至另一小区用同样的方式放火,造成两辆电瓶车、一辆自行车及楼道内相关设施被烧毁。次日15时许,王某来到城关镇某小区6栋2单元纵火,造成电瓶车及楼道内相关设施被烧毁;当晚22时许、22是30分许,王某再到该小区其他楼道纵火,造成一辆人力三轮车及楼道内的相关设施被烧毁,一辆两轮电瓶车烧毁。2018年3月21日,经司法鉴定,王某患有“精神发育迟滞(轻度)”,实施涉案行为时辨认及控制能力削弱,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经评估和价格认定,被烧毁物品价值30326元。

   据悉,小区内住有不少居民,案发的楼道口旁也有住户,案发地点周边还停放着很多电动车、摩托车,火势一旦蔓延,极易引起爆炸。而且纵火时间多为夜晚,大部分居民已入睡,很难察觉火灾发生,极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大后果。此案中王某在多次放火后,用其手机打电话报警,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中,王某辩称:只是想看看电动车烧着后的是什么样子,出于好奇心才会防火。因此次放火危害极大,受损财物较多,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未当庭作出判决。

   精神病患易受精神刺激,从而出现喜怒无常、惊恐思虑的症状,日常生活中,家属应细心看护,对易失控的病患应随时监测病情变化,从而防止肇事肇祸行为的出现。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