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主和城管似乎就是一对矛盾体。站在摊主的角度,有时感觉摊主的不容易,而站在城管的立场,有时又能体谅城管的良苦用心。
周末帮父母卖瓜时,就遇到这对矛盾体在争吵。
一群城管劝一位摊主重新寻找摊位,并说明该区域不能摆摊。
这位摊主也许因为挪了几次摊位,感觉不耐烦了,也许因为感觉其他摊位已经被人使用了,没法再找摊位,于是和城管协商说,摊位放在道路外侧,不影响通行,而且一年才逢一次会,下午就走了,看看能不能通融。
城管仍是耐心地劝说,知道做生意不容易,但是这里不能摆摊这是规定。
摊主说也没有提前通知这块区域不能摆摊。
城管回答早就告知该区域不能摆摊。
摊主有些急红眼,指着旁边的摊位说,早上我就占得这个摊位,你们说不能摆摊,叫挪走,后来我就挪了,现在还说不行,为什么他们可以摆摊。
城管也有些急,说谁告诉你那里不可以摆摊,规定的是从那往北不可以摆摊。
之后双方就僵持不下。
看了这一幕,我不知道摊主说的是不是真的,也许是不想挪摊位,故意找的理由,但是让我联想到一件事:
古语说不患寡而患不均,对于执法者来说,如果法律适用尺度不统一,那么将会造成法律威信的削弱或丧失,即使这是一部良法也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