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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屡教不改恶习 养父母痛心解除收养
作者:任爱华  发布时间:2018-08-28 08:51:17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2018年4月26日,固镇法院立案受理原告张某、汤某话诉被告养子汤某解除收养关系纠纷一案。鉴于两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法官多次到原告处了解情况,和原告促膝谈心,发现矛盾症结。

   据悉,原告张某与汤某话系夫妻关系,均年过74岁高寿。1984年1月28日在固镇县某乡镇收养一名男婴,取名汤某。谁料在老两口精心抚养下,汤某渐渐长大,可是身上的恶习也越来越多。后来,竟然因抢劫罪触犯刑法,被固镇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监狱服刑期满后,老两口依然原谅被告,疼爱、关心依然。但是,被告汤某不仅没有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在外边无恶不作,家里多年积蓄很快被汤某全部挥霍,汤某还打着老两口的旗号向家里亲戚借钱进行高消费。原告多次进行教育,汤某就是不听,年迈的两位老人伤心欲绝,无奈要求与被告解除收养关系,被告给付生活补助费3万元。另查明,被告汤某在2002年1月28日已经年满十八周岁。

   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被告汤某于2021年5月23日前给付原告生活补偿费3万元。虽然已经达成调解协议,但原告在签订协议时依然痛不欲生,希望被告汤某早日走出迷途。

   法官提醒:案件虽然已经了结,但是里面的心酸无处不在。家庭教育不容忽视,爱子心切,教子放任,或许就是导致养子放荡生活,恶习染身的重要原因。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