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年,固镇法院高度重视涉农民工案件的审理,切实采用灵活的办案方式,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固镇法院成功办理一起涉及三位农民工的案件。
据悉,2015年张某、李某、黄某三人在高某、陈某处承包的安置房工地务工,约定每天工资220元。期间,高某、陈某在支付部分工资款后,尚欠每人工资款880元未付,当时欠款条写明2016年2月2日前付清,但二人至今未履行付款义务。2018年7月20日,三原告农民工诉至法院,要求高某、陈某偿还所欠剩余工资款。
因高某和陈某都是外地人,承办法官多次与两被告联系未果,便把应诉材料邮寄送达,没想到邮寄后,高某和陈某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偿还三人共计2640元的剩余工资款。但因是外地人,来往路费成本较高,希望直接用微信转账的方式把钱转给他们。承办法官联系张某、李某、黄某,并经过他们同意后,将三人微信号提供给被告,由此进行转账汇款。
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勿让其流汗又流泪。县法院承办法官采取了积极灵活的审判方式,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还在最短时间内让案件得以圆满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