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7月24日下午,骄阳似火,蚌埠市禹会区法院六名干警在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现场见证下,对被执行人徐某某的住所开展了搜查工作。
申请人邱某某与被执行人徐某某、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年2月21日经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执行人徐某某、苗某某应向邱某某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申请人邱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后,被执行人徐某某、苗某某始终避而不见,法院依法查封了徐某某名下房产一处。
2018年7月9日,禹会法院提前十五天将搜查通知书张贴在徐某某家的大门上。搜查当天,执行干警本已经做好了强制开锁准备,没想到顺利敲开了门。被执行人徐某某本人依然不在,但其亲属正在家中。在代表和委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展开了井然有序的搜查工作,评估工作人员同时对房屋价值进行了现场评估。执行法官与徐某某的亲属交谈了解徐某某本人和房屋居住情况,同时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和分析利害,希望其与徐某某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整个搜查过程保持在平和有序的氛围中。代表和委员通过现场见证执行行动,进一步加深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对禹会区法院执行干警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评价。今后,禹会法院将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活动,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增强执行威慑力,提升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