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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偿还借款 法院调解一次性偿还
作者:张静  发布时间:2018-08-31 14:36:27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2018年8月20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石某与被告汤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7月24日,被告汤某以外包工程缺少资金为由向原告石某借款人民币10000元整,并承诺三个月还款,后因被告汤某未按照约定期限还款,经原告石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至法院。

     被告汤某偿还原告石某借款本金9500元整(自2018年9月1日起每月1日偿还原告石某借款本金500元,直至偿清借款本金9500元止),被告汤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石某可就剩余借款一次性申请执行。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