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苏某某申请执行成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蚌埠市禹会区法院判决,成某某应支付苏某某货款10000元。判决书生效后,因成某某拒不履行,苏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执行后,成某某便一直避而不见。2018年2月17日,执行法官在年初二这天在成某某家中将其寻获。迫于压力,成某某与苏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天履行了部分款项,其余款项按月分期支付。但是,此后成某某并未如期还款,再次消失不见。2018年8月8日,申请人提供线索称成某某已回到家中,执行法官迅速前往再次将其抓获。在付清全部款项和司法拘留之间,成某某自知已别无选择,当天即把8000元余款全部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