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2018年8月22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全某与被告王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4月12日,被告王某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通过中间人朱玉洪向原告全某借款10000元,原告全某通过朱玉洪将现金10000元转交给被告王某,被告王某当日出具借条一份。后经原告全某多次催要还款未果,遂至法院。
本案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出具调解书:一、被告王某于2018年10月20日一次性偿清原告全某借款本金10000元;二、双方就此事再无其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