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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情一场 法院予调解
作者:李梦娇  发布时间:2018-09-03 09:46:43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黄某某与石某某于2012年自由相识恋爱,经过短暂的相处于2013年5月20日便登记结婚,年级尚轻的他们面对爱情的到来较为冲动,因此婚前双方对对方的了解不够,所以婚后未建立良好的夫妻感情,经常吵闹,致夫妻关系彻底破裂,。黄某某便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法官了解了事实经过,双方婚后无财产无子女,希望两人能够再次慎重考虑,比较结成夫妻不易,但是两人经过了慎重的考虑已经决定离婚,两人认为的确婚姻关系已经走到了尽头,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两人自愿达成了协议,黄某某与石某某调解离婚。

     对面婚姻每个人都应慎重选择,一个家庭则是一份责任,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和他人负责。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