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只因酒场上敬酒,对方“没给面子”,双方便发生争执相互厮打,此举不仅受到了公安部门的严惩,两人也因打架受伤产生的医疗费闹到了法院。近日,固镇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健康权纠纷一案。
据悉,2018年2月17日19时许,固镇县仲兴乡某村村民张某、张某国在同村村民张某山家中喝酒,期间张某与张某国因敬酒劝酒发生口角,随后矛盾升级两人相互厮打。期间,张某用拳头将张某国的右眼打伤,经医生诊断,张某国右眼眶内壁骨折,张某被固镇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9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张某国使用板凳将张某头部打伤,经医生诊断,张某伤情为脑震荡及头枕部挫裂伤,张某国被固镇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9日并处罚款300元。后张某国被送至固镇东方医院住院治疗7天,花去医疗费合计2463.94元,出院记录载明建议休息一月余。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告张某因敬酒事宜和原告张某国发生口角进而双方相互厮打,结果将张某国打伤,张某国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张某应予以赔偿。鉴于原告张某国在事件发生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应减轻被告张某的赔偿责任。原告张某国的合理诉求法院予以支持,对其要求赔偿的数额,应予以调整。故张某应赔偿张某国各项经济损失8547.94元的50%,计款4273.97元。
法官寄语:喝酒应当适量,劝酒更应理智。切莫一言不合就动手,造成的后果不仅是伤害了身体损害了友情,还可能要承受经济代价,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