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8日,晴。
古人有云:“晴好的天气适合加班”。
古人又云:“这话是他瞎编的,我可没说过。”
我就纳闷了,你没说过,为啥我越是好天气越加班加得欢实?
12:57分,放下手中的电话。暂时的,远离了当事人的“呐喊”:“明明他在农业银行有存款,这钱到哪儿去了?我钱确实已经给过了,你到底要求我到底要怎么办?我没上过几年学,我相信政府,我也相信法院,现在碰到问题了,我不找你找谁?”
是的,确实应该找我。但我已经按照你的申请,上午从其他法庭申请了“外援”(银行存款查询必须由两名法院工作人员,分别携带《工作证》、《执行公务证》、《协助执行通知书》,五证齐全才能办理。现实中,不在编的工作人员没有执行公务证,在编的新人还未办理。一个法庭看着七八个人,有证的就那么二三个。这二三个人要么在开庭,要么在出差。所以,不请“外援”就等着超申请时效的违法追究吧),到银行按照申请的具体要求,把原告丈夫在农业银行所有的银行卡流水调了出来。但是,按照银行的规定,贷记卡(信用卡)必须持有密码才可以查询。
我们查询不到他想要的结果,申请人不满意,很不满意。他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你告诉我,我怎么才能打赢这场官司?
我也只能明确的告诉他:“到法院打官司,程序的公平公正是法律规定的红线。法院作为纠纷的裁判者,不能又当裁判,又当你的教练。你不懂法,程序问题我可以不厌其烦的告诉你,但是具体怎么打赢官司,打赢官司需要哪些证据。对不起,这不是我们服务的范围。越线了!”
他很生气,真的。我虽然在电话里看不到他的眼睛,但我依然可以感觉到他在压抑着失望和委屈。可,我也是啊。
不懂法,不代表你可以要求我违法啊?
对吗?
解释了三四遍,有用吗?没有。
至少,他挂断电话的声音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