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立案庭来了个提着布袋的青年,双目微红,形容憔悴,说要来立案。其身后紧跟着一中年男子,一直对其苦言相劝,但青年男子不为所动,毅然决然的把布袋里的“证据”拿了出来,要我们给他做主。我震惊的望着他从布袋里掏出来的婚纱照和一部手机,一时不知作何反应。
从后面的谈话中我了解,该对男子是父子关系,我们暂时把他们称作小李和老李。小李之所以来法院起诉父母是因为他觉得父母应当出钱但是没有出钱供他结婚。小李觉得父母做的实在绝情,思来想去决定去公安局报警,公安局没受理让小李很失望于是来了法院。听了儿子的话老李也觉得很冤枉,因为老李认为他只有小李一个儿子,他并不是不舍得为他花钱,而是因为小李的这段感情着实蹊跷。他们除了女方的姓名一无所知,包括女方的住址和年龄,女方在拿了男方三万块钱后就把男方微信拉黑,失踪不见。后虽通过他人联系上女方但拒绝他们去见她父母商量结婚事宜,除非男方拿出七万元钱给女方,女方才愿意告知她父母这段感情。他觉得若把这七万块给小李,也就等于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有法官曾经说过:审判纠纷千千万,唯难处理家务事。对于这样的事情,资历尚欠的我着实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幸好张老师经验丰富,对小李进行了劝导和开解,眼见着小李的情绪渐渐平复,也听进去了张老师的话。这时候老李却突然发难,指责小李因为一个女人在家借酒消愁、寻死觅活,没有做到为他传宗接代的责任,他要起诉小李。
当然,这场滑稽的父子相告法院无法受理。但本案中关于爱情与理性、亲情与伦理还是很值得我们思考。他们就像当今社会上很多人的缩影,期盼着法院为他们解决并不符合常理的事情,而我们却无可奈何,无可奈何的不是法律,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