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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取钱财组织传销 钱未赚到均被公诉
作者:徐婷婷  发布时间:2018-09-25 10:23:07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李某等十一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近日,在固镇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在持续一天的审理中,该传销组织的骗法被逐一解开。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7年6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张某等人,先后在潮州、常州、镇江、湖州等地,以投资“1040阳光工程”、“自愿连锁经营”为名,积极邀约亲友及社会人员加入传销组织,并对该传销组织实施组织、领导。该组织实际并无商品或实际经营,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五级三晋制”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人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截至案发时,被告人李某等人已吸纳二百余人参与该组织。

   据悉,在传销案例中最臭名昭著的就要属“1040阳光工程”,它范围广——遍布全国,影响大——从2013年开始,先后在潮州、常州、镇江、湖州等地就有这个组织的成员在活动;极具诱惑力——刚加入的会员需要缴纳69800元“会费”,之后就要不断的发展“业务员”,只要“业务员”业绩优良,就能“空手套白狼”,最终赚到1040万元,所谓“1040阳光工程”也因此得名。从2014年开始,这个传销组织被陆续打击,因为结构复杂,人员众多,在各个地方逐步进入司法程序。而固镇法院审理的特殊在涉案的十一名被告人中,有几人在“1040阳光工程”中地位很高。谈及加入过程,一名被告人说“刚刚加入组织的人都会被洗脑,说这是一个国家工程,你们每个月的工资都是国家发的。等到上当了才知道,所谓的工资就是发展下线的提成,而老总的收入除了一部分自留以外,还要拿出来一部分发给下属做工资。”很多人明白自己做的就是传销,但又不愿脱身,大多因为很多下线是他拉进来的。经过一整天的审理,此案因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案件未当庭宣判。

   法官提醒:近年来互联网出现越来越多的传销理财庞氏骗局,都是换汤不换药,使得很多受害者自身和朋友倾家荡产,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因此呼吁更多反传销人士加入反传列队,帮助更多受害者,尽自己一份力量。打击传销人人有责。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