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9月21日,禹会区法院执行局仅用两周多时间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该案执行标的将近2000万元。
南通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电力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某电力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南通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7891000元及利息,合计近2000万元。禹会区法院于2018年9月5日立案执行该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某电力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未履行,通过网络查控也未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在审理期间,我院诉讼保全查封了某电力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帐号后,保证人翁某某自愿以银行存单1920万元为某电力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因此,在被执行人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我院决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财产。2018年9月21日,我院前往银行将款项扣划,仅用两周多时间便将该近两千万标的额大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