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阴。
我的心情和这天气一样,低压。
当事人走了,走的时候语无伦次的发表感谢:“谢谢褚警官,不不,法官。谢谢你为我的事忙这么狠,我走了哈,谢谢……”
他很开心,但我不。
他是个很善于和政府打交道的人,多年来长期游走在一线城市,游走在违法和犯罪的边缘。他善于观察行政人员的脸色,会闹,但又不会触碰底线。
今天的调解,他是骂完了对方律师,又骂不愿意免费为他代理的法律工作者,完事了又捎带着骂几句原告(离婚案件,以上三人除法律工作者路过外,其余两人不在现场)。但,只要是我严厉的制止,马上又道歉。道完歉又接着带点儿口头语。一副“我虚心接受批评,但拒不改正”的架势。
他今天来,提出了几个必须。就是说,我作为承办人,必须要确定对方当事人这样,要她那样。我真的是无语了,我明确的告诉他:不调解走人。
他呢,毕竟是久经沙场的老将,而且是调解的既得利益者。他马上又开始道歉流程,并且道歉的态度又真诚了几分。
我的个天,这样的当事人为啥又让我碰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