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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鱼翁的豁达
作者:沈佳乐  发布时间:2018-10-09 10:13:06 打印 字号: | |

      今日送达,民间借贷案件,我联系原告想问一下被告的具体位置,因为她写的地址确认书可能是错的。但是原告讲的还是不准确,因为她不是本地人。然后我给被告打电话,被告不接。我以为是被告在躲。但是不一会儿有个电话打来,就是被告,他说他在某街道卖鱼呢,我说好的,我们马上去找你给你送个材料顺便了解下情况。

     到了以后,一个彪形大汉站在摊位前卖鱼,我们把车停在了稍远的地方,怕影响他卖鱼,在车上准备好材料便下车了。我把情况说给他听,他说“确实少人家钱,材料给我我来签字”,我们把庭安排在了下午,因为他每天上午还要去各个集市卖鱼。我们走之前,他还要给我们鱼吃。后来我听法警孙哥说人家还欠他几十万呢,要不回来。整个过程卖鱼翁没有任何不悦或者激愤,他表现的很平和很豁达,绝不是偷奸耍滑之人。

     如果每个案件的当事人都像这样,积极应对法院的传票,因为我们不是凶神恶煞,我们不会动用武力,我们只想让你知晓法律赋予你的权利,给你充分行使自己权利的机会,查清事实,解决问题,做到案结事了。

来源:怀远法院网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