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说的是老乡情谊,可是现在社会却出现了这样的现象:“老乡骗老乡,骗你没商量”。
陈某在安徽蚌埠居住,自己的老公与谢某是东北老乡,双方通过做生意认识,一来二去渐渐熟悉了。在此过程中谢某多次向陈某借款说是家中有事急需用钱,考虑到谢某与自己老公系东北老乡,双方又比较熟悉,就答应借款,有时转账支付,有时微信支付,两年下来合计18万元。谁知老乡也不靠谱,谢某在收到钱之后回东北,也不和陈某联系了。无奈,2017年10月,陈某老公特意跑到东北,找到谢某,好说歹说谢某才写了一张还款计划书,约定每月还5000元,需三年左右才能还清。就这样,谢某也是一拖再拖, 写了还款计划书后就不再还了,无奈陈某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查明,虽然谢某承诺的还款计划没有到期,但谢某以自己的行为明确不再履行还款计划,且从陈某提交的其与谢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谢某赖意很明显,明确表示:“你很烦啊,我没钱咋还你”。故法院认为虽然谢某的还款计划未到期,但陈某提出解除该协议并要求谢某还款的请求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法判决支持了陈某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