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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庭法官随笔:悲伤逆流成河
作者:褚宏泉  发布时间:2018-10-18 09:00:28 打印 字号: | |

      2018年9月26日,灰暗的一天从离婚案件开始。

     其实,今天这个离婚案的原被告双方都明白,由于原告的心已经走得太远,婚姻实打实的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双方争议就一个:女儿的抚养权。

     小姑娘11岁,个子不高。白净、精致的瓜子脸上,一对乌溜溜的大眼睛,很是惹人怜爱。开庭前孩子刚一露面,在走廊里就被好久不见的奶奶紧紧的抱在怀里开始毫无节制地嚎啕大哭。孩子睁大着眼睛,茫然地看着身边的父母、亲友,脸上满满的无辜和不知所措。

     为了让孩子不受到惊吓,也为了开庭前稳定双方亲友的情绪,更是为了开庭时能维持基本的法庭秩序。在庭前,我带着孩子,顺着院办公区和几个大法庭转了一圈。给孩子介绍了法院的基本建制和组成,给她讲解了“打官司”的含义。在孩子流露出以后想投考法院的愿望后,又鼓励她以后好好学习,告诉她应该怎样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孩子虽然还是怯生生的,但明显的情绪好了很多,开心的问了我一个问题:“你是干嘛的?”。我也很孩子气:“你看我像干嘛的?会不会是法院食堂杀猪的?”孩子一听,哈哈哈哈笑了半天。

     开庭了,被告提出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原告不答应。只坚决、反复地提出一个要求:让孩子到法庭上来,自己当庭选择跟着谁。

     休庭,调解。

     我的潜意识一直告诉我,不能让一个奖状贴满屋子的孩子站在父母的面前进行这个冷酷的选择。哪怕不让孩子到庭,我也不知道在庭后了解情况的时候怎么去面对孩子清彻的眼睛。必须调解,必须。

     沟通、同意、反悔;提出新的要求,再次沟通、同意、反悔……。在这场拉锯式的调解中,我慢慢的边缘成了看客,听着他们五千、一万的说着补偿金额,满心满眼的烦躁。但,我又没得选择。其实,这种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争夺,也从侧面说明孩子跟着父母任何一方,应该是都能得到关爱的。最后,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孩子父亲当场向孩子母亲支付了经济补偿30000元,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

     原被告签完字,我善意的提醒原告不要再惊扰孩子,从侧门先走,但她拒绝了。她把孩子喊到身边,明确地、精准地、清晰地、像手术刀一样锋利地告诉她:“妈妈要走了”。

     我分明地看到孩子的眼泪瞬间盈满了眼眶。她想哭又不敢,只是认真地盯着妈妈的眼睛,怯生生地问:“妈妈,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你还会回来吗?”“妈妈,你国庆节还能回来看我吗?”

     在得到妈妈不确定的答复后,孩子失望了。委屈、害怕让孩子把小手握得紧紧地,以致于身体都开始了轻轻地颤抖。那种无助,那种委屈,那种无以言说的痛结结实实地随着孩子怯生生的声音充斥着整个法庭,轻轻的,却又绵密的在我耳边纠缠。

     我流泪了,侧着身,快速地眨眼噙住了眼泪。

来源:怀远法院网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