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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巧送达 节力又高效
作者:刘宏超  发布时间:2018-10-29 09:36:40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2018年10月,禹会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李某诉被告王某的离婚纠纷案件。该院送达组以“微信送达”方式,成功将法律文书送予当事人。

     在收到原告刘某的起诉状之后,送达组在第一时间与被告联系,通知被告来该院领取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通过两天的电话沟通,被告王某声称常年在外地打工,无固定地址可供邮寄送达,近期无法到该院领取相关材料,但了解到自己应有的答辩权利和应诉义务后,表示愿意接收材料,希望法院同志能将材料拍照发送给他。

     考虑到被告远在外地,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确实不方便回来签收法律文书,经与被告沟通之后,送达组的工作人员便添加被告王某为微信好友,通过微信送达的方式向其送达了相关应诉材料,并告知其具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相关义务,叮嘱其一定在开庭时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开庭时将视为其放弃答辩权利。

     10月26日下午,禹会区立案庭全体人员利用下班前一个小时,对执行新型微信送达方式方法结合省高院相关意见进行再学习,严格相关规则步骤,保证微信送达程序合法。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