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禹会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家事法官为双方当事人安排了一次庭前调解。
原、被告系70后,双方均系再婚,双方各有子女,2014年经人介绍相识,2015年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
承办该案的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认真分析二人婚姻中出现的系列问题:原、被告双方均系再婚,且均有一个子女,在没有对对方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与对方仓促结婚;婚后,双方当事人又对婚姻寄予了比初婚更高的期望。经过承办法官对其二人婚姻出现问题的分析,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的释明,双方和平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