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2018年10月26日一早,陈某某与金某某满面笑容地来到禹会区法院执行局,为执行干警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申请人陈某某、金某某与被执行人查某某于2015年12月24日签订《抵押借款合同》一份并经公证处公证,合同约定陈某某、金某某分别向查某某提供借款12.5万元,月利率2%,查某某以其名下房屋一套作为抵押担保。借款到期后,查某某未按约还款,陈某某、金某某向禹会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查某某名下作为抵押的房屋。因为被执行人金某某早已不知去向,所有送达手续必须经过公告程序。2018年9月4日,涉案房屋开始在淘宝网上拍卖,9月5日以49.8万元成交。从房屋的查封、评估、拍卖、腾退到最终交付,历时一年多,经过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顺利处置完毕。随后,执行法官及时为申请人陈某某、金某某办理了领款手续,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