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诚实守信是双方合作关系的重要基础,无论商家还是客户,都应该树立好诚实守信的观念,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做贡献。近日,固镇法院杨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2015年5月1日,被告蚌埠某肥料公司与原告固镇县某合作社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用杨庙某地投资建设复混肥生产加工经营,租期为10年,前五年每年租金为4万元,后五年每年租金为5万元,每年签约第一个月付清当年租金,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按租金的5%支付违约金。后被告拖欠3年租金未给付,原告无奈只能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诉讼请求。
经办案法官了解得知,被告方当初签订租赁合同时曾约定,维修杨庙供销社围墙及填塘工程所花费资金应从承包费中扣除,经审定金额为70500元,经双方协商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愿意庭后给付租金款,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