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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简记 • 基层法庭立案权
作者:陈梦华  发布时间:2018-11-16 09:11:28 打印 字号: | |

      当事人:为什么要去基层法庭?法院不立案、不审案么?

      我:法院固然是要审理案件的,根据法院规定,你的案件属于基层法庭审理的范畴,要在基层法庭立案、审理。基层法庭是为方便各乡镇群众打官司才设立的,是法院的派出法庭。

      当事人:我不太理解。我也不想去基层法庭,法院不是可以审理案件的吗?法院不就是审理案件的吗?我就要在法院立案审理!

      于立案窗口,每天都会花很长时间,去和当事人解释法院和基层法庭的关系,去和当事人释明基层法庭审理案件的范畴和管辖区域的范围。当事人能够理解的,便会亲自去基层法庭立案。不理解的、坚持要在立案庭立案的,我会打电话请示有关基层法庭庭长,经得同意后,我方将案件收下并办理立案手续。

      之前在基层法庭工作时,也会不理解基层法庭为什么要将大量时间花在接待、立案上,甚至很是抱怨和反感。后来到立案窗口,每天接待当事人,听当事人的各种抱怨和恳求,我便释然了,这种释然来自于我的无助。于立案窗口,听的再多,也为当事人做不了什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矛盾,他们只不过是一遍遍在重复着委屈和矛盾而已。

      所以,很多时候对于基层法庭的案件,我会告知当事人:你可以亲自去某某法庭,和法庭负责人、承办法官当面说说你的案件情况,要比在我这里抱怨有用的多。基层法庭庭长对所辖区域的案件,本就有审核权和立案权,在立案过程中,能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了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比法院各审判庭需要先由立案庭审核立案,再通过转交卷宗材料去了解案情更有优先性。

      但是,我的建议,也可能会给当事人甚至是我的同事们造成一种立案窗口不愿意接待、在推脱工作的印象。

      每一项工作,都有其难处和尴尬之处,法院工作本就要不畏浮云遮望眼,立案窗口更是枝繁末节交错之处,但我仍会以我所学之知识和目前所达之能力,稳重、自信的站在这个岗位上,可能有不理解,或者不尊重,但至少内心不会因此畏惧和寂寥!

来源:五河法院网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