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我们中国人特别讲究辈分,重行辈之序和长幼之别,辈分高的人要一言一行都要给晚辈树立榜样,辈分低的人要尊敬辈分高的人,尤其在农村对辈分更讲究,为因争辈分而大打出手的事件屡见不鲜。最近五河县人民法院处理一起饭桌上因争叙辈分不服发生肢体冲突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被告孙实父亲和原告杨同的母亲是远房表兄妹,原被告属平辈关系。但孙实母亲姓杨,且和杨同又是平辈,论辈分杨同又属孙实舅舅。今年初孙实及父亲与杨同因别人请客在一桌吃饭,将要结束时,因杨同酒喝得有点多,拉着孙实父亲要从孙实母亲这边和孙实父亲叙辈分,孙实父亲很生气就和杨同发生了一点小口角。这时孙实起身给一桌喝酒的人酒杯里斟满了酒,唯独没有给杨同倒酒,杨同觉得自己在大家面前丢了面子,倚老卖老以舅舅身份不干不净骂起来。孙实父亲当时就和杨同争吵起来。孙实冲上去给了杨同一拳,后双方厮打在一起。结果造成杨同嘴部、胸部受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孙实父亲身上也被杨同抓破。后公安机关给予杨同罚款500元,孙实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后杨同将孙实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自己因受伤住院治疗近一个月的医疗费及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合计29748.80元。
五河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起案件首先是因杨同叙辈分而引起,尽管造成杨同受伤,但双方的行为均具有违法性,双方也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对杨同所受的损害结果,孙实应承担主要主要责任。杨同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具有过错,可以减轻孙实的责任。
在调解不成后判决孙实赔偿杨同医疗费及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19327元。原、被告双方均没有上诉。(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