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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心语(三)
作者:郑娟  发布时间:2018-11-27 09:40:54 打印 字号: | |

     开庭当日,李某准时到了法院,和丈夫党某一同受审。两个孩子因在老家无人看护,随母亲一同前来。庭审期间,庭长安排我和另一名女干警看护孩子,我们将同事结婚给的喜糖、点心全找出来,送给孩子。

     庭审十分顺利,两人当庭认罪。党某提出想看看孩子,我们将孩子抱到法院门口,党某在上囚车前看到两个年幼小孩,顿时失声痛哭。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共同犯罪起次要作用,属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将部分赃款退还给被害人;结合村、镇出具的家庭情况的证明材料,家有两幼子需要抚养,且无其他直接抚养人,可对其从轻处罚。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依法作出一审决定:被告人党某获主刑5年3个月;被告人李某获主刑3年,缓刑5年。

     一纸判决书关系一个家庭的未来。但因为法中有情,对于两个孩子而言,虽然父母双双获罪,可是母亲还能在身边陪伴他们成长;父亲也可能会因有他们而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选择为他们去奋斗,而不是去重新犯罪。

     8年里,我参与近千件刑事案件的审理,每一个被告人身后都连累着一个家庭。特别是审理未成年案件时,父母怒其不争的责骂与心疼,孩子埋怨父母不闻不问的眼神与表情,多次深深刺痛着我。真诚希望,每一个正在、正准备走上犯罪道路上的灵魂,都能回头望一望年迈的父母、娇羞的妻子、可爱的孩子,迷途知返,重新做人。

     很多朋友跟我说,每当看到法院门前的一层层石阶,便心生敬畏。是的,谈到法律,谈到刑事审判,首先想到的是四个字“法不容情”。可是,中国还有句古话,叫“国法不外乎人情”。审判大楼是庄严的,庭审是肃穆的,但是构建法治大厦的每一个司法人都是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他们或是父母、或是子女,还有众多社会身份,他们铁面无私,公正司法,但他们也同样关注社会,心系万家啊。

来源:五河法院网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