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在我国第5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1月29日下午,蚌埠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结合传达最高院、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学习研讨,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自觉弘扬宪法精神,同时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党组书记、院长朱昌锐主持会议。
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坚决落实“三个一以贯之”。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朱昌锐指出,法院干警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充分发挥宪法赋予的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为蚌埠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并要求,全体人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时刻要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印在脑中,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规范自己,尤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决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