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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某入室盗窃案的一点感想
作者:吴涛  发布时间:2018-12-04 15:32:01 打印 字号: | |

     初次在看守所提讯室见到徐某(案情见《入室盗窃1382元 拘4月罚2000元》),觉得这是一个很白净的小伙,完全是一副天然无公害的样子,很难想象到他竟会入室盗窃。

     通过起诉书可以看到他仅仅只是盗窃了武某某卧室抽屉内的1100余元现金及金龙鱼牌大豆油六桶、嘉陵牌弯梁摩托车一辆、棉被、胶鞋等物品。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摩托车和大豆油价值282元。总共的涉案金额也只不过是1382元。我实在是不明白,居然会有人去偷食用油、棉被和胶鞋?这么点东西值得去偷吗?在当今社会,做什么工作能挣不到这些钱?恐怕是不愿意努力工作吧,觉得偷盗来钱快,而且这不是徐某第一次实施盗窃了。一个这么年轻的男生,就这样把自己的美好前途给葬送了,一辈子留下人生污点。

     最终徐某赔偿了被害人损失3000元,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不过一千多的东西,现在却要掏出五千元。心存侥幸,但却因小失大。

     财富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靠勤劳的双手和智慧的头脑得来的,希望徐某今后能吸取教训,树立健康向上的人生目标!

来源:五河法院网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