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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庭前巧调解 当庭履行效果佳
作者:秦涛  发布时间:2018-12-04 15:44:21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禹会区法院庭前调解结案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原告小张与被告小李2017年1月登记结婚,同年9月双方因性格不和,感情破裂便协议离婚了。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女方陪嫁的所有家电家具和男方为其购买金银首饰全部归女方所有,女方于2019年9月1日前分两次返还男方彩礼款共10万元(每年支付5万元)。原告以被告未按约定支付2018年应当返还的彩礼款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

     开庭当天,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还对双方进行了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小李当庭返还原告小张彩礼款6万元;同时,女方陪嫁的所有家电家具和男方为其购买金银首饰则归男方所有;双方再无其他任何纠纷。被告给付原告6万元彩礼款后,原告则出具了收条一份。至此,双方的矛盾在法官的调解下得到彻底化解,当事人也对法官的办案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