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五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被告人郭某与被害人张某(二人系夫妻关系)因家庭矛盾恶语相向,谁知张某说了一句话戳痛郭某内心深处,郭某便控制不住情绪把张某摔倒在地,这一摔竟是天人永隔!最终被告人郭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傍晚时分,在五河县城关镇某小区某店门口,郭某与张某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在争吵中,被告人郭某从店内冲向站在店外的张某,搂住张某颈肩部将其摔倒在地,致张某头部(后脑)着地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五河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死因系摔跌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遇事不能冷静处理,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该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郭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郭某与妻子还有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儿子。母亲死了,父亲要在监狱服刑,其实最可怜的还是孩子。大人犯下的过错却要孩子来承担,小小年纪真是让人心疼。希望他能跟着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健康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