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我以后会好好抚养孩子的。”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王某由衷地对法官说道。
原告赵某与被告王某2006年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14年办理结婚证,后生育二女,原告认为由于婚前两人彼此缺乏必要的了解,就仓促结婚,导致两人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原告忍气吞声,但是夫妻感情并没有因为原告的的忍让有所好转。两人现在过着分居生活,彼此无和好可能,导致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彻底破裂。为此,原告诉至贵院。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及时的与被告取得联系,并且通过交流中感受到被告特别注重对子女生活的照顾,由此为出发点,经过多次的电话沟通后,于2018年11月7日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当庭领取调解书。